巨数法则(Law of Truly Large Numbers)与大数法则(Law of Large Numbers)不同。
巨数法则是由同时身兼魔术师的史丹佛大学统计学教授佩尔西‧戴康尼斯(Persi Diaconis)与
哈佛大学统计学教授弗雷德里克‧莫斯特勒(Frederick Mosteller) 提出。
他们认为「当样本数够大,任何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,都有可能会发生
(With a large enough sample, any outrageous thing is likely to happen)」。
有一句话说,只要给一只长生不老的猴子一台打字机,让它在键盘上乱打乱敲,只要时间够长,
它就能打出任何所给定的文字,甚至是莎士比亚的著作。
这个概念在统计界,称为「无限猴子理论(Infinite monkey theorem)」。
美国数学家艾克瑞尔(Amir D. Aczel)以莎士比亚的文学巨著《哈姆雷特》为例,
来计算猴子打出这部作品的机率。为了计算方便,假设有30种输入的字元,包括26个英文字母与四种标点符号(为了方便,大写、空格与其他字元就不予计算了,因为您要教猴子针对某个字母换成大写键,
可能又得花上一阵时间)。